建筑施工合同会被视为无效的情况情况一般包括:存在违法发包、转包行为的下建效;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;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等。建筑施工合同的筑施特点一般包括标的的特殊性、合同履行期限的工合长期性等。
一、被视哪些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会被视为无效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无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:
1.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;
2.存在违法发包、转包、情况挂靠、下建效分包行为的筑施;
3.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;
4.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;
5.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;
6.低于成本价中标的;
7.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。
二、工合建筑施工合同是被视什么有哪些特点
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、设备安装、为无设备调试、情况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,下建效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筑施协议。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,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双务有偿合同,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等原则。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,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、质量、进度、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具有以下特点:
1.合同标的的特殊性;
2.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;
3.合同内容的复杂性。

三、建筑施工合同是属于哪一种合同的性质
律师在线提醒您,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(建设单位)和承包方(施工人)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,明确相互权利、义务的协议。依照施工合同,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,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。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八十八条
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,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
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合同。